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三十條,因車輛損壞無法駛回登記地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報廢機動車。具體辦法是,在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報廢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延慶區汽車報廢廠外地車報廢流程:
第一步:將準備報廢的異地車交到延慶區汽車報廢廠(北京市免費拖車)。
第二步:延慶區汽車報廢廠將車輛毀型,手續由車管所受理并發函到車輛原籍車管所。
第三步:報廢車輛原籍車管所進行回函,回函后北京車管所進行車輛注銷。
第四步:將《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與《汽車解體證明》郵寄給車主或者車主來延慶區汽車報廢廠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