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交綜治發〔2021〕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
《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2021年7月21日
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方案
《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超標電動自行車設置的3年過渡期將于2021年10月31日結束,為確保超標電動自行車有序退出,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推動超標電動自行車全面合規化。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作用,以車輛“以舊換新”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為補充路徑,引導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過渡期結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換為合規車輛,為后續開展路面執法提供有利條件,防止過渡期后出現大量超標車輛違規上路或廢棄車輛占用公共空間。
二、組織領導
在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交通委)統籌制定工作方案并協調推進落實,形成市區聯動、部門協同、社會參與,共擔共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各相關部門加強對行業協會和企業的指導,打通合規車輛市場供應、超標車輛和廢舊電池回收處置等各個環節。各區壓實屬地責任,組織街道、鄉鎮扎實細致做好群眾工作,合理布局回收網點。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向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報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傳動員力度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會同市委宣傳部等部門,從過渡期政策規定、置換新車上牌、后續執法等各角度,分主題、分階段加強宣傳動員,讓廣大車主周知相關政策規定、時間節點。
2.市城市管理委圍繞淘汰車輛回收開展宣傳,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置渠道。
3.市生態環境局開展廢鉛蓄電池危害性和標準回收處置方法等知識宣傳,及時向社會公布相關政策信息,引導經銷商和車主按正規渠道和方法處置廢舊電池。
4.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圍繞車輛置換模式、折價回購政策等方面開展宣傳,調動經銷商和車主開展以舊換新的積極性,及時置換車輛。
5.各區政府組織街道、社區工作人員、民警等力量,摸清存量底數,精準引導動員,將處置渠道、回收站點、動員海報、小程序等信息貼進社區宣傳欄。
完成時限:7月至10月底
(二)有序開展車輛置換
6.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負責,組織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經銷商、門店,采取舊車折價回購并出售合規新車方式開展車輛置換。
7.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完善預約登記制度,采取增設登記辦理點、簡化辦理程序、逐步推行帶牌銷售等方式,為市民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提供便利。
8.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引導重點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房地產中介機構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從業人員采購合規車型,加快車輛更新置換。
完成時限:3月起,持續推進
(三)完善車輛回收機制
9.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態環境局分別統籌再生資源、廢鉛蓄電池回收企業合理設置回收網點,篩選有意愿、有資質的企業名單推送到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并對外公示,確保信息對稱、渠道通暢。
10.各區政府加強統籌協調,組織轄區各基層單位按要求、按標準開展淘汰車輛回收,重點是利用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回收不進行置換的淘汰報廢舊車。
完成時限:6月至年底
(四)嚴密組織拆解報廢
11.市商務局負責,動員、協調車輛拆解廠家利用現有技術和設備設施,定期對執法查扣車輛進行分類和無害化拆解處理。
12.各區政府負責,對屬地集中清理的“僵尸車”運送至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或車輛拆解廠進行報廢拆解。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加強處置進度監控
13.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組織以舊換新企業、經銷商、門店建立置換工作臺賬,簽訂自律承諾書,及時掌握車輛置換信息。
14.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交管局等部門、各區政府、協會,每周報送車輛置換、回收、拆解數量、新車登記等工作進度。
15.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分析、及時督辦和通報工作進展。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六)嚴格落實屬地責任
16.各區政府強化屬地主體責任,分區域、按網格扎實做好群眾工作,把責任具體到街鄉鎮、社區。
17.各區政府要加強處置過程各環節的協調,合理設置回收網點(場地),合理調配停放場地,滿足報廢車輛回收和停放需求。
18.各區政府組織街道、社區可采取“以物換物”形式,發放一定獎品換取居民意圖棄置的舊車,從源頭上減少“僵尸車”產生。
19.各區政府按照首都環境建設有關要求,加強檢查和執法,按規定時間公示后及時清理“僵尸車”。
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七)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20.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負責,嚴格按照法規規定,對過渡期結束后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依法扣留、處罰。
21.各區政府加強置換舊車亂堆亂放行為執法,嚴格行政處罰。
完成時限:11月起,持續推進
(八)建立應急工作預案
22.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商務局、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按照職責建立廢舊物資回收、拆解、處置應急預案,確保淘汰車輛及時妥善處置。
23.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針對超標電動自行車執法各類情形,制定執法指引。
24.各區政府建立“僵尸車”清理應急預案,避免淘汰車輛大量堆積影響市容環境。
完成時限:7月3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超標電動自行車治理是本市交通綜合治理的重要節點性工作,各責任單位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謀劃,確保治理目標實現。
(二)密切溝通協作。各責任單位要加強配合協作,不推諉扯皮,不消極怠工,形成全市一盤棋,合力推動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工作取得扎實成效。
(三)強化工作落實。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敏感性,結合職責進一步細化工作方案,要把工作下沉到街道、社區,確保工作有序開展、落到實處。各單位填寫《淘汰超標電動自行車回收處置每周工作進度表》(見附件),每周一12時前報送上周工作進展數據。